根据浙江省农办等11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等精神,在主体申报、县(市、区)推荐、市级审核的基础上,经审核,拟认定杭州萧山琴丰家庭农场等221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联系电话:0571-86757729;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改革处;邮编:310020。
附件:2023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拟认定公示名单附件:2023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拟认定公示名单.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农业规划咨询:区域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发展战略研究、都市农业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规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田园综合体、国家农业公园、农业产业集群、农业嘉年华、农业奥特莱斯、农业农村投资机会研究、涉农企业战略咨询、农场园区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
联系方式:025-69853799、1599637050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