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的通知》(苏农办政改﹝2019﹞2号)安排,在县(市、区)申报、设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培训基础上,经研究,认定南京市高淳区等22个县(市、区)为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现将试验区及其承担的改革试验任务予以公布(附件1)。
各试验区要按照《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改革试验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围绕体制机制制度性成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确定重点项目,并分解落实到各个年度予以推进,以确保改革试验任务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
省级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附件2)为试验区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各试验区可以根据需要与相关专家联系合作。
请各试验区参考评审培训专家建议,对改革试验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改革试验方案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印章后分别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 时宽玉(025-86263970),省财政厅 庄加川(025-83633167)。
附件:1、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
2、专家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
序号 | 试验区 | 改革试验任务 |
1 | 南京市高淳区 |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
2 | 南京市六合区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 |
3 | 江阴市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委会财务事务分离 |
4 | 无锡市惠山区 |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
5 | 沛县 | “三乡工程”促进资源要素下乡 |
6 | 睢宁县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 |
7 | 常州市武进区 |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
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 ||
8 | 常州市新北区 |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
9 | 太仓市 | 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
10 | 昆山市 |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
11 | 如皋市 | 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建设 |
12 | 海门市 | 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
13 | 启东市 |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 |
14 | 连云港市赣榆区 | 构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长效机制 |
15 | 金湖县 |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
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 ||
16 | 淮安市淮安区 |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 |
17 | 盐城市亭湖区 | 构建小农户与新型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
18 | 扬州市江都区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 |
19 | 丹阳市 | 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
20 | 泰州市姜堰区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 |
21 | 泗阳县 |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
22 | 泗洪县 | 农经队伍体系建设 |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 |
附件2:
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称 |
1 | 徐志明 | 省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 |
2 | 朱芳林 | 省农科院农经所研究员 |
3 | 应瑞瑶 | 南京农业大学经管院教授 |
4 | 耿献辉 | 南京农业大学经管院教授 |
5 | 吴 群 | 南京农业大学公管院教授 |
6 | 冯淑怡 | 南京农业大学公管院教授 |
7 | 邹 伟 | 南京农业大学公管院教授 |
8 | 高 强 | 南京林业大学经管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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