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关于公布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7号)要求,在各地创建并推荐上报基础上,经复核和公示,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研究认定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等99个乡(镇)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村等998个村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示范村镇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示范乡镇要着力推进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强化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直接责任,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加大乡村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提高乡镇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示范村要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文化道德新风,促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是乡村治理的引领力量,将为乡村有效治理提供不同的模式和样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村镇的指导和监管,深入总结示范村镇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示范村镇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鼓励基层继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
附件:1. 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名单
2. 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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