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 2026—2030年),是A县加快建设(战略目标)县域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十五五”规划,对A县深入践行(国家省市要求),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制定A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领导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抓好(重点任务)各项工作,认真践行中央、省委、市委对A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站位、拓展视野、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努力编制一个顺应新时代要求、切合A县实际、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的高质量发展规划。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战略引领,找准角色定位。要主动融入(区域)等国家战略,找准A县在区域发展中的优势特色,明确A县定位、谋定发展方向、巩固战略位势,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参与区域竞争的能力。 2.坚持全局谋划,突出关键牵引。既要着眼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建设,形成规划合力;又要系统谋划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关键抓手,集中优势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领域、补足薄弱环节。 3.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创新驱动。要把尊重科学、尊重规律贯穿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继承发扬历次五年规划好经验好做法;更要顺应时代要求,在研究重点、编制方法、工作形式、保障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拓展新领域、谋划新赛道,突显规划时代性和生命力。 4.坚持目标导向,抓实落地见效。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又要突出规划约束力,科学测算目标指标,做深做精工程项目,充分论证政策举措,使规划可操作、能实施、易评估,做到虚实结合。 5.坚持党委管总,强化多方协同。既要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领导,以县级发展规划统领各级各类规划,确保战略目标、重大任务、重要布局等协调一致,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各界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全市规划体系。根据县委“十五五”规划建议。高质量编制A县“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制定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并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以规划《纲要》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十五五”发展规划体系。《纲要》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战略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纲要》和上位规划的部署要求,提出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十五五”时期内外环境形势变化,深入研究事关A县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特别是聚焦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新质生产力培育、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共同富裕建设、城市更新、绿色低碳发展、安全韧性等领域开展一批前期研究,进一步明确我市在新发展阶段的战略重点、功能定位和目标路径,在此基础上起草A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 (三)深入谋划“四个重大”。围绕新阶段战略重点和发展目标,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关键性抓手载体,增强规划支撑力和落地性。高质量打造(重大平台名称)、A县经济开发区、A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平台。围绕综合交通、区块开发、数字化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标志性工程。聚焦强化全域统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社会治理等大事、急事、难事,研究提出一批有力度、有效果的关键政策。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强化发展规划对资源配置的牵引导向作用,研究明确市域空间发展方向、产业链式牵引、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配置,明确资金、人才等发展性要素集聚流向,明确生态、土地等保障性要素总体管控和调控要求,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市域空间格局优化。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资源要素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保障各类规划顺利实施。 三、工作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衔接省、市总体安排,A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 4月-5月,拟定“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及任务分工,制定并印发A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6月-7月,相关单位开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并于7月底前将课题研究成果送分管县领导审阅后报市发改局。同步,规划编制小组组织开展调研和学习考察,初步梳理出《A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起草思路。 (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8-9月,编制“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部署“四个重大”深化谋划工作,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意见稿);10-11月,征求相关单位、有关专家和县领导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12月,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报送县委县政府,并通过相关会议审议。 (三)《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 1月,研究制定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统筹推进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起草工作。3月,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调研有关单位和区域。4月,成立“十五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开展《纲要框架》起草工作,5-8月,完成《纲要框架》初稿,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纲要框架》,配合做好县委《建议》起草工作。 (四)《纲要草案》编制阶段(2025年9月至2026年初)。 9月-10月,根据县委《建议》精神,编制起草《纲要草案》,并在10月底前形成征求意见稿。11月至2026年初(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地、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并提交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审议。2026年初,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创新、提高质量,高质量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具有特殊背景、特殊地位和特殊意义。要把“十五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列入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县长为组长的“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纲要》组织编写工作,县直相关单位主动作为、密切合作;区域和专项规划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县发改局要加强对规划研究、编制等全过程的统筹协调,确保任务完成。 (二)深化研究论证。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精神和市委要求,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情,确保规划立足客观实际。要深度思考,综合分析,抓住主要矛盾,科学研判分析“十五五”发展环境形势,确保提出的目标指标科学合理、对策举措切实可行。要坚持“开门搞规划”,通过一线调研、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吸纳企业群众、专家智库、有关部门等意见建议。 (三)注重衔接协调。衔接协调是形成规划合力的核心关键,各类规划要同步启动、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各部门要做好与对口市主管部门的汇报,积极反映我市重大发展诉求。要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统一规划管理,实现重要指标、工程项目、政策举措信息互通,形成规划“一个体系一张网”。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排好规划工作时间表,实现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纲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委常委会同意后提交县人大审议。县级空间规划须与同级发展规划衔接,按法律法规审查报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牵头单位做好衔接论证,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五)落实工作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大、在人力、物力等方面要有充分保障。各部门要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队伍。请县财政做好有关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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