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的通知》(皖农经〔2024〕58号)文件要求,各地推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单位。经研究,确定庐江县等20个县(市、区)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县、肥西县双全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0家服务主体为规范化建设标准试点主体。
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作为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按照《通知》要求,细化试点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要指导服务主体做好试点工作,定期了解工作进度,帮助解决试点进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着力打造一批农服行业标杆和服务品牌。
首批试点期限为1年,自2024年6月起至2025年6月止。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总结评估。2024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试点工作完成后,各试点单位要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制度性成果,以市为单位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宋佳;电话:0551-62650400;邮箱:ahtgfw@163.com。
附件:1. 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县名单
2. 安徽省服务主体规范化建设试点主体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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