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等精神,在主体申报、县(市、区)推荐、市级审核的基础上,经省级审核并公示,新认定杭州水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等239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同时,对之前认定的2002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监测,杭州茂丰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等1860家家庭农场监测合格,继续保留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142家未通过监测,不再保留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现将新认定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和监测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设工作,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和共富典型培育等工作,积极争创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市、区),切实发挥家庭农场在农业稳产保供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作用。要结合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农业“双强”行动等,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培育、培训、服务和引导,大力宣传示范典型家庭农场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推进我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2年新认定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附件1.2022年新认定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xls
2.2022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附件2.2022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xl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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