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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高质量提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大力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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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通讯》2021年第19期刊登专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通林文章《高质量提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大力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访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通林》。全文如下:


记 者:王厅长,您好!当前浙江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请您给我们分析一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

王通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我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共同富裕的主战场在“三农”,最重要的任务是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这其中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重要联系。

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首先,各级财政实力还不强,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需求,公共财政全面覆盖农村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再者,跟城市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产品相对短缺,广大农民还不够富裕,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层次还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公平分配作出了极大贡献。虽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但从长远来看,除了加大财政扶持外,关键在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只有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更好地增进农民福祉、发展农村事业,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更好地发挥“统”的功能,才能有条件补齐共同富裕中的这块“短板”。

  另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也是“扩中提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基础。当前就农村改革而言,最重要的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市场化均衡配置。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清晰的集体收益分配份额后,就应该聚焦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收入“水涨船高”,集体经济有收益才有分配,老百姓才能更有改革的获得感。我们在推进工作中也定了目标,就是建立基于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农户分配机制,力争到2025年全省分红村比例从10%提高到20%,年度分红从2020年的80亿元提高到150亿元。


记 者:现在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如何?有哪些做法和特点?

王通林:据我省2020年度农经年报统计,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7220.93亿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10.3亿元,自身造血功能持续增强。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成立“消薄”工作领导小组,连续召开会议部署。省委主要领导亲自调研指导、亲自研究部署、在多个重要节点批示推动。各级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并与涉农项目安排、财政资金发放等挂钩。开展多轮次工作督查,对重视程度、配套政策、规划举措及工作质量等进行检查指导,切实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突出队伍建设,增强内生动力。突出选优育强薄弱村党组织书记,各地组织部门全力推进集体经济提升及软弱落后村党组织转化工作,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村党组织的中心任务,作为考核村党组织书记业绩的重要标准,在村级组织换届中选出最能打仗的“领头雁”打好攻坚战。三是创新营收模式,激活发展潜力。坚持项目带动、项目引领、项目增收,通过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一村万树”绿色期权、农业社会化服务、养老养生、农村小水电等各类项目,切实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能力。出台《关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资源空间配置,大力推进“飞地”抱团项目发展。通过整合多村资源,带动一到多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共同出资参与强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解决了薄弱村产业发展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等长效发展难点。目前,全省县、乡、村三级“强村公司”近千家,平均每家强村公司年盈利200多万元。四是深化结对帮扶,推动聚势借力。完善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机制,构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消薄”大格局,着力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动员企业、乡贤等力量参与“消薄”增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域间、市域内、县域内和镇域内多层次、多渠道结对扶持,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扶贫攻坚的好氛围。五是强化政策保障,推进靶向发力。实施“消薄”三年行动中,省财政安排资金3.85亿元,各市、县安排财政“消薄”资金超百亿元。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信社就金融支持专门发文,明确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促进增收类贷款并实行优惠利率。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政策,专门明确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比例。各地积极统筹财政、土地、金融和税费等要素资源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倾斜。


记 者:浙江省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提出的背景是什么?相比于上一轮三年行动来说,有什么不同?

王通林:2017年起我省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到2019年底全省20477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消薄”任务(达到总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但这种“消薄”还只是低质量的“消薄”,许多村不论从收入结构、发展质量,还是自身造血功能来讲都还很薄弱,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营机制与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所以2020年,省委、省政府在全面完成消薄基础上部署实施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全省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基本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40%以上。

相较于上一轮三年行动,有四点不同:一是突出巩固提升并重。把握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稳”与“进”的节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向整体提升迈进。不脱离实际情况盲目赶进度,不变相兜底保一时,不搞数字摘帽,对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开展“回头看”,逐村加强帮扶整固。二是突出增强造血功能。以增加经营性收入为重点,注重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由外部“输血”向自身“造血”转变。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发展夜间经济、直播经济、地摊经济等;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三是突出市场化经营方向。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改革为动力,推动经营机制向市场化法人治理转变。鼓励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经营公司,组建强村公司等。四是突出长效发展机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机制,提出并完善“两进两回”机制,吸引青年、乡贤返乡回乡,以投资创业、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三千”帮扶专项行动。


记 者: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浙江如何进一步提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王通林:主要从两个层面提升发展。一方面是深化赋权活权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建设了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交易总额五年突破1000亿元。二是深化农村承包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全省土地流转率提高到68%,实现年租金股金收入超70亿元。三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争取农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全省试点。实施10万幢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实现农民增收20亿元。

另一方面是深化集体经营制度改革。通过实施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广村庄经营、“飞地”抱团、片区组团、强村公司等模式做法,使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占比从36%提高到50%以上。建立基于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农户分配机制,力争分红村比例从10%提高到20%,年度分红从2020年的80亿元提高到150亿元。我们还将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鼓励多个行政村开展组团式、片区化联合建设,探索先富村带富一片村长效机制。


记 者:浙江省今年专门成立了共同富裕百村联盟,格外引人瞩目,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联盟成立的目的和工作思路。

王通林:百村联盟是一个共谋发展、互助共赢、共创共富的大平台。联盟成立的目的在于增进村际沟通交流、强化优势资源互通、实现发展经验共享,推动强强联合、以强带弱,联合带动全省其他村一起加快发展,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掉队”。百村联盟由全省各地推荐的106个共同富裕先行村自愿参加组成,通过加强各村的交流与合作,破除地理上和行政边界上的壁垒,探索形成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兴、文化共融、服务共用、区域共治的发展格局。一是共谋发展思路,结合各村实际,当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二是共结富裕硕果,推动各地积极参与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寻找村与村之间的合作点,推进合作发展、协同发展、联动发展。三是共创乡村伟业,大力培育乡村休闲旅游、夜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四是共建未来乡村,各村积极参与未来乡村建设试点,以美丽乡村为基础、数字乡村为引领、共富乡村为目标、风貌乡村为特色、善治乡村为根本,打造一批引领品质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未来乡村。五是共育文明乡风,持续深化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做好村庄传统文化保护与农耕文明传承,延续好乡村文脉,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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