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1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包含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附则等共10章71项条款。
总则中明确,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规划先行、注重特色、分类推进。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
(二次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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