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安排安徽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省资金10000万元。依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安徽省农委省财政厅制定了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思路
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探索品牌化运营的产品生态圈、联合体组织的企业生态圈、复合式循环的区域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与竞争力。
三、目标任务
(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
(三)拓展农业多重功能。支持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产业等新业态发展。
(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支持绿色低碳农业、循环农业。
(五)实施产业攻坚扶贫。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
四、实施内容
根据各县(市、区)的自然和社会条件、资源优势、产业化程度、主体建设等情况,围绕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确定1个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确定主攻方向,重点扶持1家比较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重点支持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建设,加大“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应用。
主导产业:优先发展专用品牌粮食,重点围绕粮食、畜牧、水产、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5个产业,实施以“绿色增效”为主题的攻关示范行动。各示范县(市、区)确定的主导产业,必须具有区域比较优势,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优越。产业品牌培育潜力大,产业化综合效益好,带动农户增收作用强。具有“三品一标”产品基地,没有的必须同步建设“三品一标”产品基地。
主攻方向:围绕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加强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节本增效同步、生产生态并重。重点在“三推”(推广高产高效多抗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机械化的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和“三节”(节肥、节药、节水)上下功夫,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绿色增产模式,实现田间设施标准化、栽培模式化、生产机械化、资源节约化、服务规范化。大力推广粮经连作、间作套种、水旱轮作和稻鱼(稻虾、稻鸭)共生等实用、高效、生态农作制度,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饲则饲,着力构建粮饲兼顾、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促进种养加一体化建设。支持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对以下建设内容进行补助:
主攻方向:探索建立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程生态化。以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为主体,创建一批生态牧场、生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信誉的全产业链的紧密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实现地域范围内的复合式循环。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向产业绿色低碳增长、产加销融合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种养结合,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支持青贮玉米、苜蓿等优饲料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内容: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五化”设施设备建设、实施紧密型种养结合的种植田亩、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物联网、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仪器设备购置等进行补助。
主攻方向:实施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示范行动,重点是引导大水面生态友好型渔业发展,加快池塘标准化养殖,推进稻田生态养殖、池塘健康养殖、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流水养鱼和生态休闲观赏渔业,推广以渔养水、质量安全、生态高效、绿色循环、种养加结合的产业化新模式。
建设内容:对推进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综合种养基地建设进行补助。主要是养殖池塘灌排水系、道路、电力等基础工程,水产品养殖、加工、保鲜、贮运等机械设备以及相关物联网、质量安全检测配套设施等。
主攻方向:以国家级、省级标准菜果茶园、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平台,推进产业绿色增长模式攻关,开展试验示范,建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加强良种繁育、推广、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水平。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设施内栽培品种结构,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片。探索社会化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经营新模式,实现稳定产量和产能提升。推进产业生产、加工、休闲养生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特色农业”行动。
建设内容:重点对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场、园艺作物标准园及生产示范基地进行补助。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适用技术、绿色防控、质量可追溯体系、电子商务及物联网等。
主攻方向:坚持示范试点先行和面上推进相结合,以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及星级休闲农业企业为平台,在城市和名胜景区周边区域,大力发展集休闲、观光、度假、体验、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和休闲农庄;在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自然生态区区域,大力发展以农业生态游、农业景观游、特色农业为主的休闲农庄、避暑山庄和休闲养生、农家乐等;在少数民族区域,大力发展以特色乡村游、民俗风情游、村落风光游等为特色的休闲农业新兴休闲度假方式;在传统特色农区区域,着力发展景观农业、农事节庆、观光采摘、以及农业园区等多种形式的休闲农业。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把绿色、生态建设融入休闲农业基地生产、加工制造、物流销售、休闲体验全过程,通过标准化、集约化、循环化促进一二三产业的绿色化发展。
建设内容:支持休闲农业品牌形象宣传打造,重点对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路标、导示牌、接待中心、停车场和公共卫生等辅助设施的配套和网络宣传推介活动等的补助。
在本地有一定基础的一个重点区域,重点聚焦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等示范基地。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带动农民共同致富。被选定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以品牌为目标,落实品牌运营核心企业;以提供标准化原料为主线,落实生产服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签订契约为保障,落实专用品牌粮食等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要素、利益联结机制。
联合体内通过专业化分工、多元化联合、紧密型衔接、标准化生产,实现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
各主体之间有品牌化运营实际内容,有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形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的产品供销、作业服务等节本增效途径让利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利益共享机制,以共同出资建立风险基金的风险分担机制。
联合体有明显的经济效益。联合内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总收入增加,生产总成本降低10%以上,种植亩产比分散经营农户高于10%以上,龙头企业收购原料溢价在3%以上。
联合体有明显生态效益。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大力实施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
联合体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带动农户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0%以上。带动新型职业农民认证比例和农村耕地规模化经营比例逐年递增,“三品”认证个数和面积逐年增加。
联合体内龙头企业必须是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在60左右,有较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带动农户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农户收入15%以上或带动农户种养和就业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五、资金安排
为了充分调动地方试点积极性,提高政策实效性,兼顾效率公平,拟采取各市自主申报、择优确定的方式,采取现场答辩、差额淘汰的形式,公开遴选10个县(市、区)为2016年试点县。每个实施单位安排1000万左右。
由各市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中推荐一个县(市、区)参加答辩,加上2个直管县,共18个县(市、区),于9月28日集中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优先考虑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导产业主产区和重点扶贫地区,兼顾其他项目综合平衡。答辩主要内容:产业发展基础、试点示范内容、资金使用安排、融合支撑服务等。时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保障措施
(一)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资金“四制”管理办法,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具体方式由试点县确定)。
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应折股量化到普通农户或组织成员,使其参与全产业链利益分配。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农民不参与利益分配、未形成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
省农委将组织进行绩效评价、资金审计,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二)绩效评价。建立“目标评价、总额控制、动态管理”的示范创建评价管理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度评价相结合,书面评价与现场考评相结合,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的基本条件:在县域大循环或区域中循环构建中起支柱作用,具有相关行业生产、加工、服务资格和条件,企业小循环形成。
现代化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先进;使用低耗高效农机等设施装备和清洁能源产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处理设施完善。
清洁化生产:生产、加工、服务环节体现清洁生产要求;严格规范并减少使用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添加剂等;畜牧、水产养殖实行清洁健康工艺。
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收集和处理利用制度健全,运行良好;种养结合紧密、科学配套,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落实;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袋及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和加工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运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有力;现阶段难以资源化利用、危及环境卫生安全的农业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无偷排漏排现象。
绿色化增效:品牌带动力增强,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加工在提升广度、精度、深度的同时兼顾适度加工,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增值增效,示范带动能力增强;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成本下降10%,农产品实现增值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农产品产地无污染事件;土地肥力与耕地质量稳定或不断提升;产地抽检中,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指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
(三)项目审计。项目审计实行市、县农业部门负责制。省农委将对项目进行抽查复审,或按一定比例委托第三方审计,审计以查阅档案资料、抽查项目现场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项目建设任务确定、实施及完成情况、资金监管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